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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费是个人还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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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职工医保有大病保险。参保职工在因病去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先用职工医保里的普通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如果报销之后的费用超过指定的数额,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来进行二次报销。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如下:1、针对于特定疾病和特定的治疗去进行报销,比如说一些重大疾病的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的相关费用,像癌症,尿毒症透析等等一般都是包含在内的;2、针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的报销,只要在基础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对于个人自付的符合有关法规的部分,仍然能够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就可以使用大病医保去进行报销。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我们提供报销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销员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及报销人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报销人的出院记录以及住院费用清单,,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等;3、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我们可以提交给定点医院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初审之后会提交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话,由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款项。综上所述,大病保险是建立在职工医疗保险系统上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它可以解决参保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可以使大家在患上大病之后报销更多的医疗费用,自己能够少承担一些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大病医疗由个人缴纳,单位不缴费,属于商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消范围是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是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应当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2、提交身份证、医保证或医保卡和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材料;3、审核合格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医保的问题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与医保局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是那些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正常工作与生活的疾病,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大病医保的保障也有所不同,像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以及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都是会包含在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当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职工医保有大病保险。参保职工在因病去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先用职工医保里的普通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如果报销之后的费用超过指定的数额,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来进行二次报销。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如下:1、针对于特定疾病和特定的治疗去进行报销,比如说一些重大疾病的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的相关费用,像癌症,尿毒症透析等等一般都是包含在内的;2、针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的报销,只要在基础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对于个人自付的符合有关法规的部分,仍然能够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就可以使用大病医保去进行报销。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我们提供报销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销员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及报销人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报销人的出院记录以及住院费用清单,,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等;3、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我们可以提交给定点医院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初审之后会提交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话,由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款项。综上所述,大病保险是建立在职工医疗保险系统上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它可以解决参保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可以使大家在患上大病之后报销更多的医疗费用,自己能够少承担一些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关于大病 医保 怎么缴费,可以参考以下: 一、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 1、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个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上海 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社保 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 医保卡 》)。 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 身份证 、户口簿等)。 三、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 1、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镇保人员在定点区县范围内的一级、二级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登记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四、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期限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暂定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法律客观: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一)申报受理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工资发放明细表;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二)缴费核定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三)费用征收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四)补缴欠费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医保的问题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与医保局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第2种观点: 职工医保有大病救助。职工医疗保险包括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二者的缴费金额并不是混为一谈的,大病医疗保险是按年缴费,基本医疗保险是按月缴费,原则上二者都应该同时参加方可。职工医保申请大病救助的流程如下:1、职工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2、递交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寸照片至所在单位;3、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属于同一个医保体系(职工医保),但分属两个不同的医保层次。大病保险是职工医保的一种补充保险,是建立在职工医保系统上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可以满足职工的大病医疗报销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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