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拍卖中止是指拍卖程序开始后,至拍卖终结前,由于发生了特定事由而使拍卖无法进行或暂时无法进行,待该事由消失后,拍卖继续进行。拍卖中止是否需要取消拍卖委托,应以委托方与拍卖行的合同为准,合同未明确的,视中止原因确定双方责任。对拍卖房地产的处分权发生争议,人民或仲裁机关发出中止拍卖的书面通知的;委托人申请中止拍卖程序、确有理由经本公司同意的;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其他约定可以中止拍卖程序的事件发生。拍卖程序何时进行,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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