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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安环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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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部管理制度汇编__公司安环部编制日期:2021年度目录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二安全检查制度2

(一)、安全检查的原则2

(二)、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2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2

(四)、安全检查后的处理3

(五)、安全检查工作要求3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

(一)、采矿安全隐患排查。5

(二)、掘进安全隐患排查。7

(三)、安环部安全隐患排查。10

(四)、机电部安全隐患排查。12

(五)、木工房安全隐患排查。14

(六)、炸药库安全隐患排查。15四安全隐患落实制度16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7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9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0

(一)、采区设计21

(二)、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22

(三)、掘进(开拓)作业规程24

(四)、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图纸25

(五)、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26八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2

第一条安全操作规程的分发:32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的借用与保管:33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33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与执行:33九矿山工伤事故追查制度34十.工伤保险制度361.工伤保险的概念36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363.工伤认定范围37十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38

1、关于事故预防和事故救护38

2、事故报告39

3、事故追查4

14、工伤认定4

25、工伤处理4

26、事故挡案43十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3

(一)、各矿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3

(二)、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工作,完善防尘设施和措施43

(三)、加强劳动保护工作44

(四)、加强职工职业病定期检查工作44

(五)、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44十三.质量验收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4十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5十五.雨季、冬季三防管理制度48十六.三违”处罚条例48

(一)、一般“三违”的界定48

(二)、矿井严重“三违”标准49

(三)、地面严重“三违”标准21

(四)、“三违”人员处理处罚52十七.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4十八.安全评价制度571.安全评价的目的572.安全评价的内容583.安全评价程序584安全评价时间规定58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l、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和安监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程、规定,减少和消灭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正确使用;切实抓好安全主产监查工作。

4、监督矿山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矿山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督促各级管理人员按章操作,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提高矿山机械化程度,增加技术力量,改进矿山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装备,扩大矿井的生产能力,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督促矿山及时修改安全措施,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系数。

6、组织指导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7、深入现场,结合实际,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全盘情况。

8、减少矿山轻伤事故,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检查制度为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法、关于预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安全现状,特制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原则1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2.安全检查必须坚持先地面后井下,地面检查不合格,存在证照不齐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通风系统不合理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制定措施并进行处理排除的应立即勒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检查人员不再下井检查,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后方可下井检查。

(二)、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采取安全检查、安全督查、安全抽查三种组织形式。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1.安全检查内容为安全规程、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有害气体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等。2.安全检查重点(1)矿山“六证”持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行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矿山企业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通风设计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修改、学习贯彻情况;矿山各类图纸、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情况。(3)矿山各岗位责任制及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运行情况。(5)铅锌、银、玉炭企业“通风”、水害防治、火灾防治及预防顶板事故等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

(四)、安全检查后的处理1.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矿山法人(矿长)组织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责任人等隐患整改方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矿山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三河XX公司安环部备案并实行挂牌督办。

(五)、安全检查工作要求1.要及时了解掌握所属矿山的采掘计划和矿井的施工计划,进一步细化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有的放矢。2.要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矿山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矿山生产旺季、季节交替时期、重大会议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做到超前防范。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下达的检查文书要规范;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深入矿山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每矿安全检查下井次数不少于1次,安全督查不少于1次;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现场监督整改落实工作。4.安全检查应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为目的。5.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档案登记、整理、备案工作。6.要建立安全检查通报制度。通过安全检查通报工作进一步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足,调整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井上下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安全检查制度确实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安全规程、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三条:在安全检查和正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根据标准查找安全隐患,并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

第四条: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和消除隐患的措施,指定专人定期整改。在限期内未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对责任人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将安全标准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员工中去,广泛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共同查找不安全隐患,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第六条:在正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随时随地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复。

第七条:根据工作面的推动、工作地点位置的变动,随时对安全标准进行补充完善,以确保对安全生产确实起到指导作用。

第:安全隐患排查细则。

(一)、采矿安全隐患排查。

1、采矿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整洁、物料码放不整齐。

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支护数量不足。

3、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畅通,顶板不完好。

5、工作面支架不符合规程要求、排列不成行、不是迎山有劲或初撑力不够。

6、工作面支架顶部没有按时铺顶网或顶网没按要求联结。

7、工作面支架前探梁没按要求前伸。

8、工作面支架没有按规程要求及时移架。

9、工作面支架顶部背顶不实。

10、工作面支架出现迎山不够或过山。

11、工作面支架防倒防滑设施未使用或使用不可靠。

12、工作面岩壁不平、不直或有伞檐。

13、工作面出现漏顶或工作面后方出现悬顶。

1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未按程序进行敲帮问顶。

15、工作面未按要求进行矿层注水或注水量不足。

16、工作面未按要求进行深孔放顶或放顶参数不符合规程要求。

17、工作面后方冒落岩石块度过大而没有及时调整深孔爆破参数。

18、工作面放岩窗过大、撕裂或没按要求补网。

19、工作面和上下安全出口没按要求进行洒水灭尘或转载点没有进行喷雾洒水。

20、工作面后方没按要求进行注氮防灭火。

21、工作面和运输安全出口皮带机不平、不直或压有积铅锌、银、玉。

2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水沟不通或有积水。

23、工作面没按设计风量配风或风量不足、微风作业。

24、工作面上隅角有害气体超限。

25、工作面放炮未按规程要求作业或采用一次爆破。

26、工作面未悬挂循环作业图表。

27、放炮未使用水泡泥或炮泥不填满。

28、放炮未进行一炮三检。

29、机电设备没有专人负责进行巡检和保养制度。30、井下电器设备没有上架、没有挂责任牌或有电器破损。

31、工作面和安全出口电缆悬挂不平直。

32、各岗位作业人员没有严格的执行交制度。

33、工作面作业规程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和补充修改。

34、不能坚持作业人员定期安全技术培训。

35、工作面出现顶板隐患不能及时采取措施。

36、发现隐患和违章不汇报、不制止。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先生产后安全。

37、故意给别人或其他班次设置障碍或隐患。

(二)、掘进安全隐患排查。

1、未按程序进行敲帮问顶。

2、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使用不合格。

3、支护材料不符合规程要求。

4、棚架支护帮顶未按规程要求背牢、背实,有空帮、空顶。

5、下山棚架迎山角不够或过大。

6、支架前倾后仰或迈步。

7、锚杆支护巷道锚杆长度不够或未打到实体铅锌、银、玉岩里边,锚固力不够。

8、不能实行一次成巷或不能支护紧跟迎头。

9、掘进过程中装药量过大,未执行打小刷大的要求。

10、木棚架的梁口砍得过深、过浅、梁腿接合不严。

11、交叉点支护或支护不符合要求。

12、巷道垮帮严重,没有及时补架支护。

13、铁棚焊接不牢,承载能力达不到要求。

14、工作面未按设计要求配风、风量不够或无风、微风,风筒不到位。

15、工作面有串联风、循环风。

16、放炮未按规程程序要求或放炮距离不够。

17、放炮时未设警戒或警戒不到位。

18、放炮未进行一炮三检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

19、放炮未使用水炮泥或炮泥不填满。

20、炸药箱、雷管箱没有上锁。

21、炸药箱、雷管箱附近支护不完好。

22、处理瞎炮没按规程规定程序作业。

23、有害气体超限仍然作业。

24、未能定期清理粉尘和洒水灭尘。

25、贯通巷道未执行贯通措施。

26、运料时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27、电器破损,接地装置不符合规程要求。

28、皮带机机尾压住未按规程规定打设牢靠。

29、电缆敷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悬挂不平直。30、通讯不灵敏、信号灯铃不齐全。

31、没有按行业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

32、作业规程不完善或没有及时补充修改、贯彻学习。

33、工作面三图一板不全。

34、工作场所文明生产差,物料堆放杂乱,道路不畅。

35、工作面变化,操作工艺改变,未能及时补充措施。

36、新开工作面没有开工通知单。

37、工作面安全出口低于1.6米。

38、巷道达不到设计断面要求。

39、不按中腰线施工。40、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4

1、随意破坏通风设施的。4

2、局扇没有安装风电有害气体闭锁装置的。4

3、局扇没按要求上架。4

4、擅自修改施工方法或施工方案的4

5、工作面无专用找顶工具的。4

6、为抢进尺放大炮崩损坏支护的。4

7、矿仓被堵不及时按规程要求处理的。4

8、工作面有害气体异常不及时汇报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施工的。

(三)、安环部安全隐患排查。

1、下井所有人员入井前,安全帽、工作服、胶靴佩戴不完好,安全帽带没系牢。入井号牌没挂在指定地点。

2、随身佩戴的矿灯不完好、亮度不足。

3、随身佩戴的自救器不完好或没做检漏试验。

4、随身携带的工器具没有防护套。

5、安全员、管理人员及单独作业人员检测仪器不完好或没按规定做定期校验。

6、有害气体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牌版、记录不齐全。不能按时上报有害气体报表。有空班漏检现象。

7、安环部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以前,没有检查工作地点顶板和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支护是否牢靠,并进行敲帮问顶。

8、安全员检查高冒地点、采矿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有害气体时,没按规程观察顶板情况并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

9、安全员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密闭墙外的有害气体时,不是在栅栏处检查。擅自进入了废巷、盲巷和密闭墙外。

10、安全员行走路线没按规定路线检查。

11、通风工上山接风筒时没观察好顶板情况并同工作面人员取得联系,擅自进入工作面或误入放炮区。

12、拆除风筒没有与工作地点人员联系并由里向外依次进行。

13、支设风帘、风帐地点顶板和支护不完好没有采取措施,没有进行敲帮问顶。

14、上山处设置通风设施没有与工作面人员联系即开始作业。

15、拆除通风设施上的铁钉没有及时回收。

16、进入密闭地点作业,必须在通风良好和无空顶区的情况下作业。

17、通风设施附近不畅通、不整洁。

18、局部扇风机没有专人看管。局扇没上架。

19、洒水灭尘管路敷设和拆除时破坏了其他设施。

20、测风测尘人员没有坚持按规程作业。

21、巷道维护没有进行敲帮问顶、架设临时支护和设专人监护,没有使用前探梁。

22、处理巷道冒落地点,没有支设临时支架。

23、井下风量分配不合理。

24、风量不足或出现微风、循环风,没有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25、仪器没有按时送检。_

26、按规程坚持进行一炮三检。_

28、安全水袋安装符合规程要求。

29、通风人员不能坚持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不报告、不制止。30、风机是否按规定做反风试验。

31、矿井是否按要求做有害气体等级鉴定。

32、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救灾预案是否及时编报、学习、贯彻。

33、风井安全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四)、机电部安全隐患排查。

1、地面供电线路没有定期按规程进行巡检、巡检记录不全、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2、井上下高低压送电电缆没按规程要求敷设、各种保护不齐全、没有专人负责、没进行定期巡检。

3、井上下变电所没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不全、没有运行记录、没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4、停送电没有设置专人监护。

5、入井设备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6、井上下电器设备没执行包机责任制、没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7、井下设备有破损现象。

8、井下照明网没有定期检查维护和专人负责管理。

9、电器设备维护没有专门的派工单。

10、电器设备维护保养带电作业。

11、电器设备维护没按规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有专人监护。

12、电器设备没有上架挂牌。

13、井上下电钳工没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4、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运行记录不全。

15、斜井(巷)防跑车装置不全或动作不灵敏可靠。

16、地面绞车深度指示器、过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7、罐笼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定期做断绳试验。

18、矿井提升绞车钢丝绳是否定期进行断绳检查,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19、是否有人货混装和人员乘坐箕斗现象。

20、提升绞车运行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1、矿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红灯率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矿灯、自救器是否统一编号,是否定人使用。

22、井上下运输线路是否有失效、失修现象。是否定期对轨道、机芯、枕木、夹板、扣件、螺栓进行检查维护。

23、机车运行首尾灯是否齐全可靠。

24、运送物料必须用专用料车,物料是否超宽、超高。

25、井下灭火器材安全可靠,数量满足规程要求。

26、井上下通讯、信号灵敏可靠。

27、地面维修设备的车、钻、洗、刨、锻、铆、焊是否专人按规程操作。

28、地面锅炉、暖风机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29、锅炉是否按规定检查水质、水压。30、司炉人员是否随时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温表、超温超压报警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31、锅炉上铅锌、银、玉是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2、化验人员是否防护齐全。

33、是否坚持做到文明生产。

(五)、木工房安全隐患排查。

1、卸原木时两人动作不同步。

2、卸原木时人在车上站立不稳。3、两人抬原木不能同时抬起。

4、带锯、圆盘锯锯片安装不牢固。

5、安全保护装置不牢靠。

6、下料时推原木用力过猛。

7、磨锯片时,锯片加固不紧。

8、砂轮片安装不牢固。

9、使用小电锯、电刨不按操作规程。

10、使用电刨干活时带手套。

11、使用电刨时锯片不卸出。

12、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上岗。

13、酒后上岗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14、不能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15、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汇报和处理。

16、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和反映而继续使用。

(六)、炸药库安全隐患排查。

1、炸药库建设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避雷和监控设备不灵敏可靠和没有监控记录的。

3、人员任意出入炸药库而没有登记的。

4、领用炸药不是经过专职培训持证上岗的放炮员的。

5、运送炸药不收悉炸药性能的。

6、炸药、雷管在库内堆放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7、库内炸药、雷管存放数量帐、卡、物不符的。

8、发放炸药、雷管不按规程操作的。

9、发放雷管没有编号或不是定人定号的。

10、发放炸药后不能及时登记的。

11、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的。

12、炸药、雷管发放数量与领用批条不符的。

13、库管人员随意脱岗的。

14、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不能及时退库的。

15、退库炸药、雷管混放的。

16、退库雷管箱乱放的。

17、报废火工品不能定期销毁的。四安全隐患落实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三河XX公司安全隐患落实制度,其具体实施如下:

1、凡是由安全环保部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各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逾期完不成者,对其单位主管领导处以1000元以内罚款,造成事故的,由其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按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完不成者,写出书面材料经公司经理批准,报安全环保部备案,没有书面材料又未完成者,由安全环保部月底对其单位进行考核。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现场办公会,凡规定参加的单位或部门,必须由其主管领导参加,主管领导外出必须向其分管的公司领导请假并排其副职参加,由其分管领导向安全环保部说明情况,凡是未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主管领导一次罚款2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

3、公司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凡规定参加的单位或部门,必须由其主管领导参加,主管领导外出必须向其分管的公司领导请假并排其副职参加,由其分管领导向安全环保部说明情况,凡是未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主管领导一次罚款2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

4、凡是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在当班完成的,未下安全隐患通知书,口头通知,各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凡是不听劝告,不进行整改者,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上级批准后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报同级地方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条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是公司和事故单位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六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2)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5.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改:(1)培训和预案演练计划;(2)预案的定期检查、维护;(3)根据演练结果和现场条件变化对预案的修改、完善。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通讯联络方式;(2)事故报告的程序、上报时限、上报部门等;(3)事故书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及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4)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7.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应遵循的原则;详细规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实施程序等。8.物资和设备、工具:(1)储备单位、部门和储备信息网络;(2)调运程序。9.事故恢复程序:(1)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2)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3)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10.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单位、医疗单位、专家组等通讯录或联系方式。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悉掌握其内容。

第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1)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再另行召开),及时总结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工作中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2)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主持,外出不在时,由副或指定的人员主持。(3)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安全环保部所有人员外,应有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生产及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指定公司下属矿山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4)根据情况安全办公会议可在公司所属矿山现场进行,要求矿山主要领导、安全副矿长、安环部负责人,及基层区队的“三大员”参加。(5)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分别听取有关部门人员和矿山相关负责人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意见,结合各矿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6)安全办公会议结束后,对其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凡会议涉及到的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认真传达贯彻,并抓好现场落实。安全环保部要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7)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环保部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8)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规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规程、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监察局文件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采区设计

1、编制设计的基本要求:采区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2、编制采区设计,必须具备下列文件:所属矿山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书、矿井设计文件(矿井设计、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采区接续图表。

3、采区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矿柱、邻近采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应具备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边界矿柱设计图、采区储量图表和采区回采率;(2)采区矿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储量、地质构造、有害气体和二氧化碳的含量以及突出倾向性,开采矿层围岩的性质,含水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应具备采区地质、水文地质、储量图;(3)采矿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及选择根据,开采程序、采矿设备及采矿方法图,采区生产能力及采矿、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4)采区巷道布置,小阶段划分的个数,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型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5)采区所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及设施布置图;(6)采区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采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及其系统图;采区通信设施及其系统图;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7)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有害气体排放、防治矿井火灾防治透水及其设施等的系统设计及其系统图;(8)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采区设计预算。

4、采区设计的编制: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5、采区设计的审批: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所属矿山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环、技术、机电签字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二)、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

1、编制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基本要求:应按工作面分别编制。

2、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内容应包括:(1)采矿范围内外及其上下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2)采矿范围内地质、矿层赋存情况:矿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底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矿层有害气体、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火灾倾向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3)采矿方法及采矿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矿方式(机采、炮采)、装矿及运输方式、支护形式的选择、进回风巷道的布置方式等;(4)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图(包括采面支架、特殊支架的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距和最大控顶距,上下出口的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架复用的规定,上下安全出口支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的规定等;(5)采矿工作面的风量、风速、通风设施、通风监测仪表的布置等及通风系统图;(6)运矿、运材料的设备型号及其系统图(包括分阶段矿仓和采区矿仓的容量);(7)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及供电系统图;(8)洒水、注水、灌浆、压风等管路系统图;(9)通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10)安全技术措施;(11)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12)避灾路线及避灾路线图。

3、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单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4、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批:(1)对已编制的作业规程由所属矿山技术部、安环部先行审查,然后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参加的会议,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作业规程中应附有会审会议情况、各部门及有关领导的会审意见和签名。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机电、调度室主任、安环、通风科科长签字后报新XX公司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2)、在生产过程中,应由作业规程编制单位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后的作业规程和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履行上述会审、签名的程序。

5、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作业规程,由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所属矿山的安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生产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作业规程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

(三)、掘进(开拓)作业规程

1、编制要求: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

2、其内容应包括:(1)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2)巷道矿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3)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其材料、规格、棚距,临时支架与永久支护、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的平面图和剖面图;(4)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钻眼爆破法及放炮说明书,其它方法的工艺流程说明和工程图;(5)矿层有害气体涌出量、发火期、粉尘爆炸性、通风量计算、局部扇风机选择、配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6)铅锌、银、玉、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巷道、矿仓、溜铅锌、银、玉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7)探老硐、老空、石门见铅锌、银、玉、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8)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避灾路线图。

3、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单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4、掘进作业规程审批:(1)对已编制的作业规程由所属矿山的技术部、安环部先行审查,然后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生产的矿级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参加的会议,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作业规程中应附有会审会议情况、各部门及有关领导的会审意见和签名。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机电、调度室主任、安环、通风科科长签字后报新XX公司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2)、在生产过程中,应由作业规程编制单位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后的作业规程和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履行上述会审、签名的程序。

5、掘进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作业规程,由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所属矿山的技术部、安检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作业规程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

(四)、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图纸

1、编制要求:除回采、掘进以外的井下各类单项工程、地面单项工程都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图纸。

2、编制内容:(1)、工作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周围环境条件;(2)、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参与施工的人员、工种;(3)、说明单项工程施工的方法、步骤;(4)、按施工各工序说明要注意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5)、设计图纸。

3、编制单位:设计图纸由技术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负责施工的单位进行编制。

4、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编制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署后,报所属矿山业务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矿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批准,重大单项工程要采取会审方式审批。由所属矿山技术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技术、机电、安环、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科长、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考试,安环部组织监考,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

(五)、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1、编制要求:每一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都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

2、计划内容应包括:(1)根据本矿井的地质条件和自然因素,列举在发生火灾、地下水害、冲击地压、顶板大面积冒落等情况时的预兆;(2)根据矿井的生产布局、采掘接续计划,确定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种类;(3)根据矿井有害气体涌出情况及规律、粉尘的倾向性、积水区域和火灾可能性等因素,提出预防在矿井中发生有害气体伤人、粉尘伤害、透水、火灾、冲击地压和顶板大面积冒落等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4)在矿井中一旦发生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以及抢救人员的措施:包括矿山救护队,一般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井下人员避灾路线的确定;组织撤退的负责人;井下人员自救方法、设施和设备等;(5)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事故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所必须的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的数量、存放地点、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6)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通知方法和顺序;(7)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在这两种图上都应标明通风设施的位置、风向、风量)、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3)井下消防洒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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