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别人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根据: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构成;
3、在公共场所没有指定目标的谩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侮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惩罚。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