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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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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是相对于普通而言。如何辨别专用的真伪专用真伪鉴别方法:为鉴别专用的真伪,首先应了解其防伪措施,然后采取特定的审查方法来鉴别其真伪。对照光线审查专用的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制。用紫外线灯、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SW”。开具规定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的处理方法。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专用现在采用高标准的防伪措施,所以一般不会出现伪造的情况。但是想要辨别可以通过紫外线、水印图案等方式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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